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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《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(以下簡稱“《綱要》”),《綱要》第十三章為海洋專章,其中提出:積極拓展藍色發展空間 全面建設海洋強省。圍繞建設海洋強省目標,著力優化海洋經濟布局,提升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,推進海洋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,努力拓展藍色發展空間,打造海洋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。其他部分內容也有多處涉海。以下為《綱要》第十三章《積極拓展藍色發展空間 全面建設海洋強省》內容,《綱要》全文請點擊附件。
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
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(節選)
(2021年1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準)
第十三章 積極拓展藍色發展空間
全面建設海洋強省
圍繞建設海洋強省目標,著力優化海洋經濟布局,提升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,推進海洋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,努力拓展藍色發展空間,打造海洋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。
第一節 大力實施海洋綜合治理
建立健全海洋強省建設的體制機制,統籌陸海空間、要素、通道、生態建設等,協同推進海洋開發與保護,高水平管海護海,提升海洋綜合治理能力。
提升海洋資源綜合管理水平。實施陸海一體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。分類分段精細化管控海岸線,建立健全海域海島省市縣三級動態監管體系,規范海域和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。全面建立實施“灣長制”,落實海灣環境整治責任。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制度,穩步推進海洋資源市場化配置。適時修訂海域使用、海島保護等地方性法規,建立海洋常態化穩定投入機制,完善海洋經濟統計、核算、監測評估等制度,建設海洋大數據平臺。加強海洋基礎設施建設,提升海洋綜合管理裝備水平。
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。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系統,建立完善陸海統籌的海洋環境綜合治理體系,開展珠江口、汕頭港、湛江港等海域污染物減排,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,提升港口碼頭的船舶污染物收集、清運能力,加強海岸(灘)垃圾管控,改善近岸海域水體質量。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,持續開展海岸線整治修復、魅力沙灘打造、海堤生態化、濱海濕地恢復以及美麗海灣建設等“五大工程”。養護海洋生物資源,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,逐步形成類型全面、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的自然保護區體系,構建以海岸帶、海島鏈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為支撐的海洋生態安全格局。研究建立海洋生態補償機制,探索開展海洋生態補償試點。
增強維護海洋權益和保障海上安全能力。聚焦我國參與國際能源合作、物流轉運、漁業生物資源利用等領域,打造服務南海、支撐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平臺。建設海域動態監測及海洋防災減災基地,著力提升海洋觀測監測、預報應急及海上船舶安全保障、海洋基礎信息等海洋公共服務能力。建立沿海地區和海上突發環境事件動態評估和常態化防控機制,統籌應對陸源、海上各類突發環境問題。加強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風險管控。劃定海洋災害重點防御區,以生態海堤等生態工程為重點,提升海岸帶地區綜合減災能力,加強沿海風暴潮預警能力建設,提升突發事件預警能效。提升珠江口粵港澳三地協同處理海洋環境風險和災害應對能力。
第二節 加快構建海洋開發新格局
堅持陸海統籌、綜合開發,優化海洋空間功能布局,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,積極拓展藍色經濟發展空間。
統籌岸線近海深遠海開發利用。優化“六灣區一半島”海洋空間功能布局,推動集中集約用海,促進海島分類保護利用,引導海洋產業集聚發展。聚焦近海向陸區域,合理開展能源開發和資源利用,重點發展現代海洋漁業、濱海旅游、海洋油氣、海洋交通運輸等產業,加大海洋礦產和珠江口盆地油氣資源勘探和開采力度。大力拓展深遠海空間,加大深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和深海礦產資源勘查,建設深海礦產資源基地及南海開發保障基地。
建設區域性海洋經濟動力引擎。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大力發展海洋經濟,謀劃建設一批海洋合作重大平臺及海洋高質量發展示范區。打造世界級海洋創新平臺和增長極,積極搶占全球涉海創新增長制高點。加快推進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,推動廣州打造成為世界海洋創新發展之都,深入推進湛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,支持珠海、汕頭、湛江等創建現代海洋城市,提升輻射帶動周邊區域海洋經濟發展能力。主動對接港澳地區、粵閩浙沿海城市群、北部灣地區和海南國際旅游島,加快構建粵港澳、粵閩和粵桂瓊三大海洋經濟合作圈。
第三節 提升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
堅持高端引領、綠色發展,推動涉海創新鏈、產業鏈、供應鏈協同發展,加快建立現代海洋產業體系,著力提升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。
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能力。加強海洋高等教育統籌布局,支持高校增設涉海專業學科,建設一流的海洋學科群。大力發展海洋職業教育,壯大應用型、技能型人才隊伍。爭取海洋領域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,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科技創新中心、國家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、海洋科技人才高地。以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為龍頭,推動海洋科學實驗室、產業示范基地等科技創新平臺建設。支持深圳建設高水平海洋大學、國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學城,廣州建設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、海洋科技創新中心,珠海建設深海高端智造科技園。支持建設綜合性海洋科考船、海洋綜合試驗場等海上平臺。深化天然氣水合物、深遠海科學、海洋生態等基礎科學研究,推進海洋電子信息、海上風電、海工裝備、海洋生物、海洋公共服務等領域突破一批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,建設海岸帶生態環境感知物聯網。支持建立專業化涉海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和技術孵化平臺,推進建設海洋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。
推動海洋傳統產業轉型升級。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,著力推進近海深水區風電項目規模化開發,積極推進深遠海浮式海上風電場建設,加快建設粵西海上風電高端裝備制造基地、粵東海上風電運維和整機組裝基地,加快形成產值超千億元海上風電產業集群。提升海洋油氣勘探開采能力,建設大型海洋油氣資源開發基地,加快建設國家海上油氣戰略接續區,加強南海北部海上石油基地開發,建設湛江雷州烏石17-2油田群開發項目,加大珠江口盆地番禺—流花、白云、荔灣凹陷海上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力度,加快天然氣水合物商業化開采進程,支持潮汐能、波浪能、海流能、海洋生物質能、海水制氫等示范工程建設,加快資源普查和實驗性基地建設。實施海洋漁業基礎能力提升工程,建設一批現代漁港經濟區,優化海水養殖結構和布局,高標準建設智能漁場、海洋牧場、深水網箱養殖基地;扶持遠洋漁業發展,支持建設海外漁業基地,提高海產品加工能力,積極打造“粵海糧倉”。
推動海洋優勢產業做大做強。加快石化產業集群建設,推動傳統石化產業向新型綠色石化產業升級轉變。推進廣州龍穴、珠海高欄港、深圳蛇口等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建設,支持建設一批世界級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和配套服務基地,提升海洋工程裝備總包設計、總裝建造能力。壯大海洋船舶制造業,重點發展船舶設計、綠色智能船舶和高附加值船用裝備,支持大型LNG船、大型郵輪、海洋工程輔助用船等高技術船舶與特種船舶生產制造。積極發展海洋信息服務、海洋工程咨詢服務、涉海金融、涉海商務等,高標準建設航運交易市場和國際高端航運服務中心。高水平辦好中國海洋經濟博覽會、中國(廣東)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、廣東國際海洋裝備博覽會。探索提升海洋旅游產品質量和創新海洋旅游業態,加快“海洋—海島—海岸”旅游立體開發,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吸引力的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。
培育壯大新興和前沿海洋產業。大力發展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,開展海洋生物基因、功能性食品、活性物質、疫苗和基于生物基因工程的創新藥物等技術攻關,推廣具有民族特色的海洋中藥產品。加快建設廣州、湛江國家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產業基地,大力推動海洋生物重大新品種的培育、擴繁與產業化。開展海水淡化規模化試點示范,推進海水淡化規模化應用,提高海水綜合利用水平。圍繞“智慧海洋”建設,大力發展海洋電子信息產業,支持大型電子信息產業向海洋領域拓展,重點發展船載智能終端、船用導航雷達、海洋自動監測系統等高端海洋電子設備及系統,提升船用電子設備和海洋工程裝備電子設備的研發制造水平。圍繞海洋工程建設、海洋資源開發、深遠海勘探等,在廣州、深圳規劃建設深海研究基地,加快發展海洋生態環保、海洋新材料制造等涉海新產業新業態。